为了解决县直部分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中为县直部分医疗机构选调46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专业技术人员4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乡镇卫生院(不含院长)、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相关专业正式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2012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
4.报考临床医技类岗位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报考护理助产类岗位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专业条件
1.临床医技类:临床医学、公卫、妇幼、口腔、中医学、中西医、针灸、骨伤、康复、美容、检验、影像、药学等专业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以上学历。
2.护理助产类:护理、助产专业,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在卫计部门注册,且获得国家承认的护理或助产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组织考察、选调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8月5日。
2.报名地点:各乡镇卫生院办公室现场报名,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乡镇卫生院报名。
(二)报名办法
1.按岗位分专业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携带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1份备案;
3.报名人员须手工填写《2016年县直医疗机构公开选调有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4.公卫(公共管理)、妇幼、口腔等专业人员仅限报考临床岗位;中西医、针灸、中医骨伤、康复、美容等专业人员仅限报考中医岗位;其它专业人员严格按照岗位专业需求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各卫生院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汇总后报县卫计局、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拟定于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
(1)临床医技类专业人员笔试内容以临床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为主。
(2)护理助产类专业人员笔试内容以护理基础知识为主。
(五)组织考察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初步选调人选,经领导小组讨论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公示。选调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附:
县直医疗机构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庄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