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廖家宁同志为公务员,拟录用吴艳艳等6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附件1),现予以公示;因无合格人选,取消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质量监督职位的1个招录计划(附件2)。公示期为2016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实名反映。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钦州市三沿路11号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邮政编码:535099
监督电话: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0777-2862066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7-2817199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7月29日
附件1: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xqzrc.com/ds/qz/Article.aspx?ArticleID=75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