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同岗位考调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其中音乐、美术报名人数与同岗位考调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考调名额。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学科知识》,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知识”(70%)和“教材教法”(30%),合卷考试。“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幼儿学科(含中职学前教育)以“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小学各学科教师以所报考的该学科小学知识为主,初中学科以所报考的该学科初中知识为主,高中学科以所报考的该学科高中知识为主;“教材教法”范围为各学科层次相对应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