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并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平塘县司法局共招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管理人员21名,其中平湖镇、通州镇各2名,牙舟镇、克度镇、塘边镇、大塘镇、者密镇、摆茹镇、四寨镇、苗二河乡、卡蒲乡、掌布乡、卡罗乡、甘寨乡、白龙乡、谷硐乡、新塘乡、西凉乡和鼠场乡各1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工作踏实,热爱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有一定的调处化解社会矛盾实际工作能力;
3、本人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以上的法律专业、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7、平塘县户籍,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辅助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综合考核、体检、政审相结合,报名人数到42人以上才进行笔试,报名人数少于42人直接进入综合考核。本次招聘采取定向报名。
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考核。笔试内容为:平塘县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事政治(2011年10月至今)。综合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本次考试采用百分制,笔试、综合考核结束后,按照笔试、综合考核各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如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放弃体检的,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并列则按综合考核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如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至3月9日。
2、报名地点:平塘县司法局政工科。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交复印件各3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
(二)考试时间
1、笔试
时间:2012年3月12日上午9:00至11:00。
2、综合考核
时间:2012年3月12日下午14:00至18:00。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政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政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1、所有招聘人员为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占用编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2年,按规定实行试用一个月。
2、工资及保险待遇。聘用人员每月工资1300元,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由司法局负责缴纳,个人部分由司法局从工资中代扣代缴。3、考核晋资。每年度由司法局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对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按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管理人员总数12%的比例评出优秀名额,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工资待遇为在上年度聘用期间工资基础上增加10%;连续
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的,工资待遇为在上年度聘用期间工资基础上增加5%。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给予辞退,招聘人员工资不超过当年度本系统新进公务员转正工资。
六、联系方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塘县司法局负责解释。电话:7221206,联系人:康贞敏,电话:13765481415;杨加斌,电话:13765799980。
平塘县司法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