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一)报名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
(二)报名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技校毕业,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2、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3、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4、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5、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以上所学专业不对口的,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时间为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