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县城学校教师紧缺的矛盾,促进县城学校均衡发展,经教体局党组研究并报县政府批准,2016年暑期从全县农村中小学校选聘一批学科配套教师充实到县城缺编学校。为确保教师选调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整合优化县城教师资源、促进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科学测算,按需设岗,严格程序,公开选拔,为县城中小学校选配一批合格的教师。
二、选调原则
1、择优公开原则。用人唯贤,德才兼备,均衡配置,公开选拔。
2、缺编进人原则。根据县城学校现有的人员和编制情况,缺编进人。非特殊情况禁止出现超编进人的现象发生。
3、学科配套原则。县城学校将所缺的学科教师统计上报县教体局人事股,局人事股核查并提出意见,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对社会进行公布。
4、平级对等原则。县城学校需补充的教师必须从农村同级别的学校中选拔使用。小学教师不得要求进初中,初中教师不得要求进高中。
5、学历超标原则。县城学校补充的教师,小学必须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必须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选调名额
根据县城学校的教师需求报告和教师缺编情况,经县政府批准,2016年县城学校共从农村义务阶段学校选调70名教师,其中初中20名,小学47名,幼儿教师3人。具体选调的岗位和人数如下:
初中20名: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4名,物理2名,化学1名,历史1人,地理1人,生物1人;
小学47名:语文17名,数学18名,音乐5名,美术5名,体育2人;
幼儿教师3人。
四、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全县在编、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且在我县农村任教3年及以上;在我县服务期满3年经考核合格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
(三)到2016年7月31日止,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个人身份证为准)。
(四)有符合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小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其以上;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
(六)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只能报考初中教师岗位。
(七)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专业中专及以上,并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八)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专业中专及以上,并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九)申报学科要与原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一致。
(十)若出现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人数,核减的指标调剂到小学数学岗位。
(十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3、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被调查处理过的;4、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3年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成立组织。成立以副县长李焕伟同志任组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罗山县城关学校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
(二)宣传发动。通过给基层学校发通知和召开宣传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以及通过网络平台信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om)发布公告。
(三)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3日至8月15日下午6点止,报名地点在县教体局一楼招生服务大厅。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准代替。凡要求选调县城的教师必须提供个人申请,由所在学校(初中、中心校)初审并签署意见,校长要签名盖章,填写《罗山县2016年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见后),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县级及其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下午3点至6点,领取地点在招生服务大厅,超过规定时间没有领取准考证的视为弃权。
(四)资格审查。各乡镇初中或中心校首先对报考者的资格和任教学科、学历、专业等进行初审并签名盖章负责(由所在初中或中心校校长亲自签名,代签的一经查出将取消其资格),然后由报考者在报名时交教体局复审,复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到招生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工作的全过程。
(五)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上午;考试地点在罗山高中新校区3号教学楼。
(六)考核。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人员,若成绩有并列,按照在农村工作时间的长短,省、市、县级骨干教师顺序优先录取。届时,县教体局将组织考核组查看教师的有关档案资料和获奖证书,同时随机挑选该同志所在学校具有代表性的教师和班子成员进行座谈,了解该同志的教育教学情况和思想道德水平,然后向选调领导小组汇报,由县选调领导小组最终确定选调的人员。人员一经确定将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用。拟选调人员确定后,由县教体局根据职位分配至县城相关学校并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一年内不转人事、编制及工资关系,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人所聘岗位的原数由原单位发放(即按本人所聘岗位绩效工资的30%发放),同时取消农村教师补贴、农村教师生活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不服从安排者将取消选调资格,缺额由本学段本学科报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试用期结束后,由教体局和试用学校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办理人事、编制及工资关系,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任教。
六、纪律要求
这次公开选调县城学校教师,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选调的各项工作要做到坚持原则、纪律严明、程序公开、阳光操作。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对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选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五年内不准参加选调报名、选拔和评先。
罗山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