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市委决定面向全市竞争选拔12名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竞争选拔职位
(一)面向全社会
1.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2.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3.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4.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二)面向市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
1. 市纪委巡查员(副处职)2名
2.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3. 市委党校校委委员
4.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三)面向市纪检系统
市纪委机关副处职岗位3名
二、竞争选拔职位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竞争选拔的人员要求目前在佛山市工作,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各职位具体资格条件。具体职位及有关要求详见《佛山市2012年竞争选拔市直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2年3月31日。
非公务员身份报考公务员及参公管理职位的,需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资格要求。
三、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
2月29日至3月6日,发布公告及考生报名;3月上旬组织考试考察等工作。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竞争选拔人员到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市属国有企业人员到市国资委报名,各区人员到所在区委组织部报名,面向市纪检系统的职位请直接前往市纪委干部室报名。
《佛山市2012年竞争选拔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简章》、《佛山市2012年竞争选拔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及《报名表》等,可在佛山市政府网(www.foshan.gov.cn)、佛山党建网(www.fszzb.gov.cn)、佛山“党员e家” (dyej.foshan. gov.cn)查阅下载。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机关大院15号楼105室,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传真):83385013 82366899
电子邮箱:fzgbk@fszzb.gov.cn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2012年2月29日
附件下载:简章.doc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大竞争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的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结合我市市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配备的实际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市委决定,继续采取“三五选拔法”面向全市竞争选拔补充12名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
一、竞争选拔职位
(一)面向全社会
1.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2.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3.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4.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二)面向市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
1. 市纪委巡查员(副处职)2名
2.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3. 市委党校校委委员
4.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三)面向市纪检系统
市纪委机关副处职岗位3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参加本次竞争选拔的人员要求目前在佛山市工作,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各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佛山市2012年竞争选拔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12年3月31日。
(二)现任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任正科级职务(含相当职务)满3年的干部及人员可参加本次竞争选拔。
(三)符合以下四种情形的可认定为具有相当职务:
1. 担任市属一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担任市属二级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区属一级国有企业主要领导满三年。 2. 担任2009-2011连续三年纳税额超千万元的佛山市民营、外资企业的经营班子成员满三年。 3. 担任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佛山市民营、外资企业的经营班子成员满三年。 4. 担任2011年度“佛山市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候选企业经营班子成员满三年。 另外,受聘相关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的人员,可报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职位。
(四)非公务员身份人员报考公务员及参公管理职位的,还需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资格要求。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拔范围:
1. 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 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提拔的。
三、选拔程序
这次竞争选拔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并会同各职位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组织实施。主要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通过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下发通知,在市内主要媒体和市政府网、佛山党建网、佛山“党员e家”发布公告等方式,公布竞争选拔的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内容。
(二)报名方式。
1.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竞争选拔人员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市属国有企业参加竞争选拔人员在市国资委报名,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国资委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
2. 各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参加竞争选拔人员到区委组织部报名,由区委组织部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
3. 中央、省驻禅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参加竞争选拔人员到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
4. 其他企业、社会组织参加竞争选拔人员可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公选办报名。
5. 面向市纪检系统的职位请直接前往市纪委干部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对各类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竞争选拔人选。
(四)五种方法考察评价。采取以下五种考察方法,对参加竞争选拔的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1. 实绩考察。采取召开述绩专题会议形式,由考生作专题发言,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近年主要工作业绩、对报考岗位的认识等。根据各考生的发言情况,结合职位需求以及人选的实绩鉴定、经历结构、发展潜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折算得分高低,确定进入下一轮的前8名人选。召开述绩专题会议前,由各单位对考生工作实绩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 能力考察。采取驻点调研方式进行,选择某个地区(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与选拔职位相关的工作为调研专题,重点考察考生研究分析问题、提出思路措施、推动实际工作的能力。
3. 素质考察。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评委根据考生在讨论中的言语和行为表现,对其言语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创新能力、团队精神和接纳他人等个性特征作出综合评价。
4. 民意考察。无领导小组讨论同时设群众考官。群众考官根据无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按一定比例差额推荐人选,推荐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市委组织部根据述绩发言、驻点调研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合成成绩(述绩发言成绩×30% + 驻点调研成绩×3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40%=合成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5. 德才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由市委组织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了解,重点是德才表现、人岗相适度等情况。
(五)提出拟任人选。市委组织部根据差额考察情况,结合工作和优化班子结构需要,进行充分比较、人岗相适度分析后,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
(六)研究决定人选。市委常委会对市委组织部提出的建议人选进行研究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如无合适人选,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受理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群众所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经调查属实,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八)任命和试用。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命手续。任职人选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命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五种形式加强监督
为扩大群众参与度,确保竞争选拔工作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采取以下五种形式,对竞争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纪委全程监督。由市纪委干部担任监督员,全程参与竞争选拔各环节工作。
(二)“两代表一委员”全程监督。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担任监督员,对竞争选拔过程进行监督。
(三)媒体全程监督。在整个竞争选拔过程中,市内主要媒体参与监督。
(四)群众全程监督。群众考官以填写竞争选拔满意度调查问卷形式,对竞争选拔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进行监督评价。同时,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群众可通过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电话,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五)考生、评委自我监督。进入竞争选拔考察评价程序的考生和评委,签写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竞争选拔各项纪律,加强自律,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
五、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
2月29日至3月6日,发布公告及考生报名;3月上旬组织考试考察等工作。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报名表》一式2份,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佛山市2012年竞争选拔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表》等,可在佛山市政府网(www.foshan.gov.cn)、佛山党建网(www.fszzb.gov.cn)佛山“党员e家”(dyej.foshan.gov.cn)查阅下载。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机关大院15号楼105室,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传真):83385013 82366899
电子邮箱:fzgbk@fszzb.gov.cn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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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xls
面向范围 | 职位 | 选拔人数 | 职位性质 | 资格条件 | 其它要求 |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任职资历 | |||||
面向全社会 | 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 副局长 | 1 | 公务员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 | 男55周岁以下(即1956年3月31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即1961年3月31日后出生)。 | 大学本科以上 | 不限 | 任正科级职务满三年(含相当职务) | 熟悉经贸方面知识和政策,有经贸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面向全社会 | 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 总工程师 | 1 | 公务员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 | 男55周岁以下(即1956年3月31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即1961年3月31日后出生)。 | 大学本科以上 | 理工类专业 | 任正科级职务满三年(含相当职务)或受聘相关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 熟悉信息化相关政策法规,有从事信息化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科研和组织协调能力。 |
面向全社会 | 市科技局 副局长 | 1 | 公务员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 | 男55周岁以下(即1956年3月31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即1961年3月31日后出生)。 | 大学本科以上 | 理工类专业 | 任正科级职务满三年(含相当职务) | 熟悉科技、经济、产业发展等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面向全社会 | 佛山市高新区管委会 副主任 | 1 | 公务员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 | 男55周岁以下(即1956年3月31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即1961年3月31日后出生)。 | 大学本科以上 | 不限 | 任正科级职务满三年(含相当职务) | 有基层工作经历,从事过发改、经贸、招商、科技或园区管理等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面向市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 | 市纪委 巡查员 | 2 | 公务员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 | 45岁周岁以下(即1966年3月31日后出生)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经济法类或审计、会计 | 任正科级职务满三年 | 中共党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面向市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 | 市委办 副主任 | 1 | 公务员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 | 男55周岁以下(即1956年3月31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即1961年3月31日后出生)。 | 大学本科以上 | 不限 | 任正科级职务满三年 | 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面向市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 | 市委党校 校委委员 | 1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 | 男55周岁以下(即1956年3月31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即1961年3月31日后出生)。 | 大学本科以上 | 社会科学类 | 任正科级职务满三年或受聘相关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 中共党员,熟悉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面向市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 1 | 公务员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 | 男55周岁以下(即1956年3月31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即1961年3月31日后出生)。 | 大学本科以上 | 医药学类 | 任正科级职务满三年 | 熟悉国家药品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药监或药检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面向市纪检系统 | 市纪委机关副处职岗位 | 3 | 公务员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 | 男55周岁以下(即1956年3月31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即1961年3月31日后出生)。 | 大专以上 | 不限 | 任正科级职务满三年 | 中共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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