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自治区工商局2016年度直属事业单位(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广告监测中心、信息中心、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自治区工商局办公楼314室
二、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近期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二)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和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含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生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招聘单位《岗位需求表》为准。
以上所需证件和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1份),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未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将结果向自治区人社厅备案。
(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要将自己面试时所要使用的语种告知资格审查人员登记备案。应聘人员原则上用汉语作答;汉语不够流利的蒙古族应聘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应聘人员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
(九)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471-6628320。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招聘单位审核盖章的《资格复审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2016年8月13日 上午8:30。
(四)面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
(五)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六)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时,凡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
(七)面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
(八)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