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交警大队城南中队在苏州市区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执勤类警务辅助人员12名,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收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本次招录岗位为交警中队交通执勤类岗位10名、文员类岗位2名。
性别:男、具有苏州市区户籍;交通执勤岗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员岗位大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运用计算机、熟练运用AotoCAD绘图软件和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报考条件
报考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警务辅助人员,除符合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招录条件等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报考人员限苏州市区户籍,退伍军人优先。
4、年龄在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达0.8(标准对数视力达4.9)。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
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以及办公自动化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证明(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至城南交警中队(宝通路1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报名截至日期2016年8月13日止)。
2、体检。
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3、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
4、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城南交警中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吴中经济开发区保障,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交警大队城南中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138818。
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交警大队城南中队
二0一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