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城南交警中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016年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交警大队城南中队招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