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教职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59号)精神,合理流动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根据《武定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武定县中小学教师岗位流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通〔2012〕16号)精神,按照编制管理与空编补缺,公开、公平、公正和调整教师结构,优化教育资源的原则,2016年我县5所城区学校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公开流动招考28名教师。其中,武定一中2名、近城小学2名、县幼儿园5名、思源实验学校16名、香水小学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办法
(一)按照《武定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武定县中小学教师岗位流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通〔2012〕16号)精神执行。
(二)按第一轮考核量化分和教学能力测试分(第二轮量化考核)合计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用对象,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教龄、边远山区程度、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顺序优先录用。
(三)教学能力测试由相关招考学校按照《武定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武定县中小学教师岗位流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通〔2012〕16号)精神制定流动招考实施方案,报县教育局审定后实施。
二、招考时间
2016年8月21日至22日由相关学校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8月23日组织教学能力测试。
三、招考管理
(一)教师流动招考工作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纪委全程监督和指导下进行,招考成绩在各招考学校进行公示。
(二)参加流动招考教师结合学校要求和自身条件选择学校报考,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武定县教育局
2016年7月31日
武定一中2016年教师流动招考方案
根据《武定县教育局2016年城区学校教师流动招考公告》,为有效解决我校教师紧缺问题,决定从我县在职在编的各乡镇初级中学教师中招考2名教师到我校任教,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招考岗位
数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
三、招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三)具有相关学科专业本科学历及以上。
(四)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其以上。
(五)在原学校工作满五年及以上,被流动工作岗位的教师,流动后必须在新任教学校任教满五年及以上,并考核近三年的教学实绩。
四、招考办法
(一)采用资格审核(第一轮量化考核)+教学能力测试方式择优录用。
根据第一轮量化考核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分岗位、学科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教学能力测试由学校临时抽调人员分岗位、学科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每个学科报名人数低于3人不予开考。
五、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1日至8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武定一中教务处。
3、联系电话:0878-8714726。
4、报名所需材料:按武教通〔2012〕16号附件2《武定县中小学教师岗位流动招考考核办法及工作流程》第二条第5款提供原件审核(含普通话等级合格证、教师资格证),上交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教学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
测试地点:明志楼教室
(三)录用
上报录用人选报县教育局审批办理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由董春、郭琼二同志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七、工作纪律
(一)招考工作接受县人社、县教育纪委监督。
(二)招考期间,报考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1、用暴力、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破坏或妨碍招考工作的;
2、伪造有关材料、证件、数据或违反招考原则的;
3、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4、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八、其他
(一)各项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本方案由武定一中负责解释。
武定县第一中学
2016年7月31日
武定县近城小学2016年教师流动招考方案
根据《武定县教育局2016年城区学校教师流动招考公告》,为解决教师不足问题,决定在编制控制数内面向全县小学在职在编教师招考补充2人。按照《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教职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59号)和《武定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武定县中小学教师岗位流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通〔2012〕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领导小组
组长:王荣俊
副组长:廖忠平顾学军
组员:杨贵武李军白吉忠高建嵩
二、教学能力测试小组
教学能力测试小组成员临时安排,抽签决定。
三、教师招考岗位设置
面向全县在职在编小学教师公开招考1名语文教师,1名艺术教育(舞蹈方向)教师。
四、报名条件
(一)在原学校工作满五年及以上,被流动工作岗位的教师,流动后必须在新任教学校任教满五年及以上,并考核近三年的教学实绩。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政治思想及品德表现符合师德规范要求。
(三)报考艺术教育(舞蹈方向)教师要求具有专业机构培训的舞蹈教师资格证。
五、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以人为本、学校科学发展的原则。按第一轮考核量化分+教学能力测试分(第二轮量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上报录用对象。
六、时间地点
(一)2016年8月21日8:00—17:00由李晓明老师在近城小学金成教学楼五楼校务办公室组织报名。
(二)2016年8月22日第一轮量化考核(资格审核)。
(三)2016年8月23日第二轮考核(教学能力测试)。
(四)2016年8月23日在近城小学组织、公示教学能力测试(第二轮量化考核)成绩及总成绩。
(五)2016年8月23日向教育局上报工作总结及请示。
七、招考程序
(一)报名。按武教通〔2012〕16号附件2《武定县中小学教师岗位流动招考考核办法及工作流程》第二条第5款提供原件审核(含普通话等级合格证、教师资格证),上交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资格审核及第一轮量化考核。学校招考领导小组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及第一轮量化考核。
(三)确定参与教学能力测试人选。根据第一轮量化考核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参与教学能力测试对象并进行公示。若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以实际报名人数进行教学能力测试。
(四)教学能力测试30分(考核内容临时确定)。
(五)公示第一轮、第二轮成绩和总成绩,初步确定教师岗位流动对象。
(六)将初步确定的岗位流动对象上报教育局审核后进行录用。
(七)县人社局及教育纪委相关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招考过程。
本方案由近城小学负责解释。
武定县近城小学
2016年7月31日
武定县幼儿园2016年教师流动招考实施方案
根据《武定县教育局2016年城区学校教师流动招考公告》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编制管理和缺岗补空的原则。
(三)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
(四)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体讨论的原则。
二、招考对象
(一)体育或美术教师2名(体育或美术专业毕业、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小学教师)。
(二)学前教育教师3名(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小学、学前幼儿教师)。
三、招考条件
(一)参加招考的教师,其政治思想及品德表现必须符合师德规范要求。
(二)参加招考教师必须在我县基层学校工作五年及其以上;被流动工作岗位的教师,流动后必须在新任教学校任教满五年及以上,并考核近三年的教学实绩(由原学校提供)。
(三)申请招考的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本人历年年度履职考核均为称职及其以上。
(四)申请招考的教师,必须符合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第七章《幼儿园的教职工》的要求,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报名人数未达相应岗位1:3,不予开考。
四、招考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1日
2、报名地点:武定县幼儿园第一教学区(中新街181号)
3、所需材料:按武教通〔2012〕16号附件2《武定县中小学教师岗位流动招考考核办法及工作流程》第二条第5款提供原件审核(含普通话等级合格证、教师资格证),上交复印件一式二份。
4、所需提交材料,交原件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相应的复印件,本人在复印件上确认材料属实.
(二)资格审查(70分):根据(武教通〔2012〕16号文件)要求,对教师师德、教学能力、教学实绩、教龄、夫妻分居等方面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根据第一轮量化考核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参与教学能力测试对象并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及公示:2016年8月22日地点:武定县幼儿园(中新街181号)
(三)教学能力测试(30分)
1、基本功测试:20分(测试内容临时确定)
考核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八点地点:武定县幼儿园(中新街181号)。按基本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对象。
2、教学能力测试:10分(测试内容临时确定)
测试时间:2016年8月23日。测试地点:武定县幼儿园(中新街181号)
五、结果公示
(一)参考教师的最后得分等于资格审查得分+教学能力测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人选。
(二)教师流动招考工作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纪委全程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三)公示时间:8月23日下午地点:武定县幼儿园
本方案由武定县幼儿园负责解释。
武定县幼儿园
2016年7月31日
武定思源实验学校2016年教师流动招考方案
根据《武定县教育局2016年城区学校教师流动招考公告》,为创建“活力思源、实力思源、魅力思源”学校办学目标,2016年武定思源实验学校面向全县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公开招考16名教师,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教职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59号)和《武定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武定县中小学教师岗位流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通〔2012〕16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考领导小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考领导小组,组织教师流动招考工作。
二、招考岗位
中学:面向各乡镇初级中学招考语文教师2人、数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2人、地理教师1人;
小学:面向各乡镇小学招考语文教师4人、数学教师3人;
中小学:面向各乡镇中小学招考音乐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信息技术1人。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及地理教师具有相关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语文、数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它学科教师具有相关学科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参加招考教师必须在我县基层学校工作五年及其以上;被流动工作岗位的教师,流动后必须在新任教学校任教满五年及以上,并考核近三年的教学实绩(由原学校提供)。
(四)近三年(2013学年—2015学年)履职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招考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武定思源实验学校五楼。所需材料按武教通〔2012〕16号附件2《武定县中小学教师岗位流动招考考核办法及工作流程》第二条第5款提供原件审核(含普通话等级合格证、教师资格证),上交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资格审核和第一轮量化考核:2016年8月22日。
(三)第一轮考核结果及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公示:2016年8月22日,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与教学能力测试对象。
(四)教学能力测试及成绩公示:2016年8月23日8:30—17:30在武定思源实验学校进行教学能力测试。
(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第一轮考核量化成绩+第二轮考核成绩(教学能力测试)从高到低上报录用对象。
五、教学能力测试(30分)
(一)教师基本功10分(考核所有报考人员的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简笔画)。
(二)专业素质与能力20分(考核报考英语、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岗位的教师)。
(三)教学技能测试20分(考核报考语文、数学、地理岗位的教师)。
教师流动招考工作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纪委全程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本方案由武定思源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武定思源实验学校
2016年7月31日
武定县香水小学2016年教师流动招考方案
根据《武定县教育局2016年城区学校教师流动招考公告》,为解决专业教师不足的问题,香水小学决定在编制控制数内面向全县小学在职在编教师招考3名教师。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教职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59号)、《武定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武定县中小学教师岗位流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通〔2012〕16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领导小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考领导小组,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香水小学,办公室主任由杨有忠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香水小学教师流动招考工作。
二、招考岗位
香水中心小学体育教师2人、音乐教师1人。
三、报名条件
(一)教师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一致,学历不限。必须在原学校工作满五年及以上,被流动工作岗位的教师,流动后必须在新任教学校任教满五年及以上,并考核近三年的教学实绩。
(二)音乐教师,需具备一定舞蹈基础。
(三)近三年履职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政治思想及品德表现符合师德规范要求。
四、教学能力测试小组
教学能力测试小组成员临时抽签决定。
五、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第一轮考核量化和第二轮教学能力测试所得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录用对象。
六、时间、地点
(一)报名、资格审核和第一轮量化考核时间:2016年8月21日上午8:00—下午5:00,由张强老师在香水小学办公室组织报名。
(二)第一轮考核结果及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公示时间:2016年8月22日。
(三)2016年8月23日在香水小学组织教学能力测试(第二轮量化考核)并公示成绩及总成绩。
七、招考程序
(一)报名:按武教通〔2012〕16号附件2《武定县中小学教师岗位流动招考考核办法及工作流程》第二条第5款提供原件审核(含普通话等级合格证、教师资格证),上交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资格审核及第一轮量化考核:学校招考领导小组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及第一轮量化考核。
(三)确定参与教学能力测试人选:根据第一轮量化考核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参与教学能力测试对象并进行公示。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进行教学能力测试。第一轮成绩相同按教龄长短、边远山区的顺序优先进入教学能力测试。
(四)教学能力测试(30分),测试内容临时确定。
(五)公示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初步确定录用对象。
(六)将初步确定的岗位流动对象报教育局审核后进行录用。
(七)全程接受县教育局纪委、狮山镇纪委监督。
本方案由武定县香水小学负责解释。
武定县狮山镇香水小学
201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