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对象条件
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户籍不限。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或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身体、心理健康。
2016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温州市实验小学选调骨干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