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综局)决定公开选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区镇村清洁卫生服务中心)。本次选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公布选调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人员自愿报考,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选调。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清远市范围内具有公益一类事业编制身份、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二、选调岗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等次;
(三)具有五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四)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及选调条件(详见附件1);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0日至1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16室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中88号。
电话:0763—5810007。
(三)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附件2),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审核后原件退回),现工作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且须说明报考人员属于何种编制)以及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原件,本人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原件。
五、面试
(一)时间:预计2016年8月30日(具体安排将在网上公布)。
(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取得进入体检资格。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局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如出现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区人社局和区城综局网上进行公示,并在区人社局、区城综局公开栏张榜,公示时间为7天。
如公示期间发现拟选调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形,不予选调。
八、录取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选调人员自入职之日起,须在区镇村清洁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不少于5年。
九、其他
选调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查阅,以便及时了解选调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选调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选调资格。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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