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选拔的2008年三支一扶大学生经过考试、考核、体检、培训后顺利到服务单位上岗,24名大学生正式开始了为期两年的基础服务工作。
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工作是中央关于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以下基层就业的通知要求,是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和解决农村基层人才缺乏的有效措施。2007年3月,楚雄州根据中央和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农、支教、支医、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云人【2007】4号)的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关于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农、支教、支医、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楚人【2007】13号),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州从2007年起连续4年选聘24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以下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工作,服务期为两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600元,每年发放交通及医疗保险金各200元,同时明确了服务期满后的各项就业优惠政策。
通过广泛宣传,2007年我州共选聘27名毕业生到楚雄、双柏、大姚、武定、禄丰等6县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工作。2008年,全州各县市共上报服务岗位73个,共有386名毕业生报名应聘,经过全省统一考试、考核、体检,共选聘24名毕业生到楚雄、牟定、元谋、武定、禄丰等县市从事基层服务工作,至此,楚雄州从事三支一扶的大学生已达5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