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斗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需求,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巡防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斗门巡防大队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薪酬
1、招聘对象:
适龄社会青年、退伍军人
2、招聘岗位及人数:
巡防队员男性岗位5名
3、薪酬:
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
三、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后出生)。
(三)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
(四)无违法犯罪纪录、无不良嗜好(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8—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龙井东路181号(北澳车站对面)。
五、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珠海市斗门区巡防大队招聘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此表可在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网(www.dm-hr.net)发布的招聘信息中下载填写或到报名现场领取填写。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3张(1张贴报名表,2张备用)。
以上提供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且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六、聘用考核
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完成后计算个人总成绩,按由高至低顺序排名并经政审合格后方可参加体检、录取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标准执行(主要内容有:3000米跑、100米跑和引体向上三个项目);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相关标准(身高除外)执行,体检由斗门巡防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支付。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经考核聘用的巡防队员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七、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林小姐
电话13825699660、13229878200
特此公告。
斗门巡防大队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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