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觉悟高,师德师风表现良好,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2.竞聘范围为在编在岗初中、小学教师,有班主任工作经历,从事教学工作需满五年以上(2010年底以前参加工作)。
3.近三年任教学科教学质量至少有两年初中在全县、小学在全镇三分之一以上名次,年度考核格次均在合格以上。
4.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以上教师资格,二级及以上职称。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9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