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及待遇: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相关规定办理试用、录用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等岗位人员待遇。录用人员与原单位人事关系解除需由本人负责。
录用人员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2016年苏州市吴中高新区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