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公安厅《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6〕25号)文件精神,经与市公安局商定,现将我市组织参加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专业设置
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免1科”报名条件
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全科”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报考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我市只受理现工作地或户籍在本市的人员报考。对提供虚假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严肃处理。
三、报名程序及有关事项
2016年度我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网上缴费的模式。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登录界面)。
拟报考人员应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上传注册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具体要求见软件说明),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特别注意事项:
网报档案库是挂在统一网报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新、老考生界定。网报档案库只挂接成绩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凡曾参加过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其它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考条件。
“异地考生”。曾在武汉市以外其他省(含湖北省)、市、州参加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此次报考如选择“武汉市”报名点即为“异地考生”。“异地考生”须按“新考生”要求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zg.cpta.com.cn)”,上传预先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处理后生成的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新考生。首次报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符合“考全科”或“免1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报名表》2份,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须本人持已盖章的《报名表》2份,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报考“免1科”人员提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其他辅证材料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报考人员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并通过网上审查确认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二)“老考生”。曾参加过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全科”或“免1科”)的“老考生”,不需进行资格审查,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应打印《报名表》留存。“老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经网上审查确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缴费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资格审查不接受任何个人代办。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人事部门可预约办理(联系电话:82402013)。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2日9:00~8月25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8月12日9:00~8月26日16: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8月12日9:00~8月28日16: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6年11月4日9:00~11月13日9: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
(五)考试时间
2016年11月12日:
上午0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2016年11月13日:
上午0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须同时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考试收费标准及教材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65元/人·科;《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69元/人·科。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010-87792608)。
七、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whrsj.gov.cn);
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
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