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作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经审查合格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准考证》。(以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