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与地点:拟定于9月下旬在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进行(以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告为准)。
(3)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工作小组负责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60%和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综合分数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取笔试高分为先。考试成绩在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