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落实做好“双创一巩固”工作,推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推进我区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体检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
5.具有医药学类和食品管理类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不限专业。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勤奋踏实。
7.遵义市户籍者。
三、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卫生监督协管员
2.招聘人数:30人
3.岗位职责:服从红花岗区卫生监督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协助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大中小餐饮服务行业、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开展综合整治、巡查摸底和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各类无证经营行为,并进行劝阻告知、为其提供办证指导,完成卫生监督所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2年3月8日—2012年3月15日上午9:00—下午4:30
2.报名地点:红花岗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建材路橱柜新天地往里走100米,光宇小区综合楼B栋二楼A区)
3.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需持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1.经面试、体检合格者,根据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按规定确定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六、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红花岗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室,联系电话:8252796。
红花岗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红花岗区卫生监督所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