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临夏州招聘办研究,决定于8月19日对临夏州民族日报社、临夏州广播电视台及临夏州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拟聘用人员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临夏州民族日报社、临夏州广播电视台及临夏州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考工作人员考试拟聘用人员。
二、时间安排:
1、参加体检的考生于8月18日8∶30—12∶00,14∶30—18∶00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临夏州人社局事业科(临夏市红园广场人力资源大厦1104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2、参加体检的考生于8月19日早上7∶30前到临夏市红园广场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院内集合。
三、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足球游戏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各位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时携带近期免冠正面2吋彩色照片一张,另需准备体检医院收取的体检费用(320元,以实收为准)。
2、严禁随身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包袋、纸张等进入体检现场。凡已携带的,一律统一保管。未按规定上交的,一经发现,视作违纪处理。
3、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参加体检。
4、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参加体检的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请事先向州招聘办说明情况,州招聘办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6、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要求准时参加体检,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7、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州招聘办提出复检申请,并填写《临夏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体检复检申请表》,上报州招聘办审批后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违纪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因部分考生档案还未到位,体检之后档案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930-6228643
附件:
1、2016年临夏州民族日报社、临夏州广播电视台及临夏州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体检人员名单
临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