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中,特别提出了要“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并且明确要求“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这就在此前对京剧和昆曲已经先后出台国家相关政策扶持之后,再次专门就地方戏曲振兴提出了指导意见,构成了对民族戏曲的全面保护及其传承发展的有力保障。
【标准表述】
中华戏曲博大精深,历史悠久,传承着中华文化基因,彰显着中华审美风范,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在中国人的社会生活和审美活动中都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然而,西方文化的大量引进,娱乐方式的渐趋多样,戏曲的生态环境大大改变,多样化的娱乐方式挤占了戏曲的发展空间,生活节奏的加快也改变着人们的审美习惯。戏曲剧种在消减,戏曲人才队伍在萎缩,戏曲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和挑战。
中国戏曲历经千年流传,善于传承发展的“通变性”早已融入自身发展的血液之中。人们常常讲世界三大戏剧体系,古希腊戏剧、古印度梵剧和中国戏曲,唯戏曲艺术流传千年,至今仍然活跃在当代舞台,善于传承也善于发展,既古老而又现代,这正是中国戏曲的伟大。
【具体措施】
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
第二,健全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学校教育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机制、戏曲工作者扎根基层潜心事业的保障激励机制,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