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提出,2015年起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标准表述】
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就此而言,国办此次发文明确要求普通高中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美育教学模块,就人生成长教育而言,可谓及时而必要。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的学校应该教育几乎完全挤走美育的应有地位。如幼儿教育小学化,提前教授小学阶段的语数外等学科知识,本应占主导地位的音乐、美术、戏曲等启蒙阶段的艺术教育,却成了附庸。特别是中小学校,音体美等课程长期被主课挤占,致使美育长期处于整个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薄弱环节。
富起来的中国人,在世界各地豪放地“买买买”,却常常不识美丑但求名牌;在公共场所不守秩序、不顾礼仪,饱受非议。新的科学技术发展与中国经济的调整转型压力,让我们从未像现在这样渴望培养富有创新创造力的未来一代。不论是中华民族文化素质的修复,还是创新创造力的提高,一样都离不开美育。
【具体措施】
第一,纠偏先纠思维,要通过教育宣传等让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把美学教育放在重要的位置来考量和安排工作。
第二,地方政府等有关方面要为普通高中开办相关的美学教育出钱出资出场地等,保障美学教育要有一个充分必要的场地等硬件设施。
第三,深化高考评价制度,把美学素养有效纳入高校招生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