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考试管理机构,一份考生留存);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威海市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