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工程分包的概念
1、《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设二至三个等级,60个资质类别。
二、专业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1、承包单位应为分包单位做好施工准备和协调工作,提供施工所需的资料和场地,及时支付工程款,搞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
2、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按时按量完成规定内容,分包单位不得越过承包单位于发包单位直接联系。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