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普陀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烹饪实训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烹饪实训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实训义务。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1976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浙江省户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式烹饪师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四)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前来应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五)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应达到计划数的2倍或2倍以上,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计划。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16:00前,将《2016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jszp@mail.ptec.gov.cn邮箱(主题及文件名:岗位+姓名)。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5室。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与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要对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四、考试
考试时间:8月29日上午8:00点名抽签。
考试地点: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朱家尖校区(朱家尖学院路99号)。
考试形式:技能测试和上课。每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技能测试结束后,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以1:6进入上课。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上课。
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当总成绩并列时,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参考人员随带身份证,考试用笔(蓝、黑色),工作服,刀具等。以上考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会在普陀教育网上及时通知,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所有成绩均于当晚在普陀教育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考试迟到视作放弃。
请各应聘人员沿途注意安全,外地考生请提早到普陀,以免延误。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
应聘者放弃或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放弃岗位。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察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教育局:3028013。
七、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ptec.gov.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80-3015454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