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面试并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