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教育部官方微信于2015年11月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对照表,首次将诚信教育写入管理规定,要求学校应当开展学生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记录,记录学生学业诚信、学术诚信等,同时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失信学生可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
【标准表述】
诚信已经成为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生命,成为国家强盛、文明的重要标志。最终目的在于逐步推进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让诚信为人、诚信处世成为法制与道德约束相的有效粘合剂。
诚信是为人之本,也是道德教育的重点。当前,不少学校在教育过程中过于看重学生的学习成绩,而对诚信问题重视不够,结果导致论文造假、考试作弊等现象经常发生。大学生正处于校园时代与社会接轨的最前沿,也是理想和现实的衔接地带,他们的意识形态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家未来意识形态的走向。可想而知,在这个群体开展诚信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具体措施】
第一,制定科学、有效的大学生诚信评价体系,使纪律处罚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第二,老师和校方管理人员更应以身作则,杜绝不诚信行为,如学术造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