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社局《2016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现将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的人员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详见附件。
二、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二)体检事项。
1.体检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2016年8月17日(星期三)、8月18日(星期四)、8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在邛崃市临邛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邛崃市临邛镇长安大道181号,联系电话:028-88791289)集中安排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详见附件,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4.请进入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持有效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1张,参加体检。
为保证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邛崃市纪委监察局派驻邛崃市人社局纪检组028-61781062)。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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