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人社考〔2016〕2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安厅《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6〕23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公安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负责报名资格终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11月12日一天、11月13日半天,共一天半时间,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1月12日上午0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1月12日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3日上午0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点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3科,即考全科)。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报考级别为免试1科):
符合以上考全科报名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即高工职称,乡镇职称不予认可,外省、外市职称需同时提供职称申报表及当地职称批文)。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
(三)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满12个月为一年)计算,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五)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技工技师学历及党校学历不予认可。
四、报名组织
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名仅限接受工作单位在南通地区(含县区)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报名审核材料见下文。
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时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5年成功报名缴费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异地考生)视同新考生。
(一)报名组织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或更改报考级别的,或2015年之前(不含2015年)成功报名缴费的考生,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新考生或异地考生。下同],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新考生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9月4日
新考生支付时间:2016年9月6日~9月11日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2. 老考生[指2015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且有档案号的,其中不含更改报考级别的及异地考生。下同],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老考生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9月4日
老考生支付时间:2016年8月23日~9月11日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资格审核点审核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初审合格人员需等待9月下旬省厅终审结果下发,终审结果下发后,将及时电话(手机)联系终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终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终审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 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点(初审)具体审核流程 步骤一,提交材料到“资格审核处”审核;
步骤二,审核通过后,到“报名材料收取处”登记上交报名材料,并领取初审合格考生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报名审核结束。
3.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和改报专业,且报名表上显示有考生档案号,考生类型为老考生)报名,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往年考试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以及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自动审核通过后经网上支付成功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015年老考生报名表无档案号或显示新考生身份的,请仔细检查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确保报名信息无误。
(三)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9月6日-9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4号二楼大厅。
请考生按照“报名序号”依次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审核安排通知请9月初及时登录本站查看相关通知。报名序号见报名表“报名序号条形码”后五位数字。
(四)新考生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报考人员需送审的材料如下:
(1)网上打印的2016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空白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单位须填写清楚“该同志从事工作已满***年及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已满***年限”的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意见”一栏不可以空白,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现工作单位(南通地区)社保缴费单证明原件,可至市区及各县市区缴费地的社保管理中心出具(具体要求见下文)。社保缴费证明上的现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表上工作单位一致。如果现工作单位属南通地区,而社保由上级单位统一交纳在外市的,除须提供社保缴纳地的社保缴费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一份工作单位出具的异地社保缴纳证明,该证明需明确注明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属于南通地区,但社保统一由上级单位缴纳在外市等内容。南通地区劳务派遣人员也需同时额外提供一份由劳务派遣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及社保缴纳证明。
市区社保缴费证明可至南通市政务中心三楼服务大厅或各区市民服务中心的社保管理中心出具,请出具最近的“个人缴费基数明细权益单”即可。各县(市)社保缴费证明请与当地社保管理中心联系,确保社保缴费证明上要有现工作单位及工作年限内容并加盖公章;
有关报考工作单位资质、工作岗位性质等事宜详见下文第二、三项说明。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含2002年)之后取得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需在打印验证有效期内,请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操作),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名称”一栏内含“独立本科段”字样的学历,学习时间不纳入计算工作年限。2002年之前取得的非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教育部学信网未备案的部分军队院校学历报考者及前学历为中专学历提供者须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外省中专学历须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提供验证报告];
(4)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5)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证明材料;
(6)报考免试级别人员,还需同时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即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乡镇职称不予认可,外省、外市职称须同时提供当地职称批文及职称申报表)。
2、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工作单位原则上是南通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内所列单位,现场资格审核时如对工作单位资质有疑义,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
3.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如对报考人员申报材料有疑义,譬如工作单位资质、工作岗位及学历专业等,需报考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及时核补相关材料,如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工作证、上岗证等。如果在复审及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4. 凡使用假学历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报名信息修改说明:(1)报考人员首次使用全国报名系统,都需要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完毕后,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不予修改,报名的时候报考人员证件号(身份证号)、姓名由系统自动引用本人注册时的信息,不可随意修改。已上传的电子照片也不可以随意修改(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表未打印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直接修改报名信息。(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不可以再修改报考信息,请事先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系统显示了审核通过标志的),报考人员不可以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谨慎取消报考信息确认,否则影响到审核及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5)缴费成功后不予修改信息。(6)报名信息修改只需修改部分重要报名信息项,重要报名信息项包括“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联系电话(手机)、工作单位”等。其余报考信息一般不影响审核及报名,如实填写即可。(7)考生报名数据上报省及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报名信息请仔细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由考生自负,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6年11月4日—11月10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南通人事考试网链接网上打印“准考证”地址自行打印,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注册、报名电子照片处理及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全国网报系统已实现了考生注册和报名的电子照片资源共享功能,报名系统内不再对考生电子照片进行审核,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或南通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没有按照要求处理的电子照片将无法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处理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在线咨询”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时需注意:1. 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 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 在专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不在指定区域内作答的题目没有成绩。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二)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人社部12号令》中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七、教材征订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可登陆中国消防协会网站(www.cfpa.cn)自行查看购买。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试行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加费函〔2015〕89号)的规定,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按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身份证原件于考试结束一个月后的半年内的工作日时间到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服务大厅三楼E074窗口领取。
九、其他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南通人事考试网。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通 市 公 安 局
2016年8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