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特警队伍辅警的公告》的精神,为做好报考对象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核的对象:报考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16年公开招聘特警队伍辅警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8日至26日共9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时)。请考生提前20分钟到场。
地点:湛江市第二中学新校区(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平路2号)室内射击馆。
三、资格审查对象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核对象须携带齐全如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一)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及未婚证明。
(二)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附资格审核表)。
(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五)党员证明(放宽条件者适用)。
(六)退伍军人提供相关证明(放宽条件者适用)。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四、资格审查对象时间安排
具体请见附件《特警队伍辅警资格审查名单及时间安排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本通知由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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