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对象及条件
要求男性,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8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户籍不限,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要求见《乐亭县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后)。
被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被招聘人员由乐亭县三赢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被招聘人员,试用期间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见习期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工资参照但不等同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确定;之后视事业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情况酌情调整。各项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