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3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共同负责。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和验证由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专技处”)、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共同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相关证件验证及资格初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安排及考点设置
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12日、13日两天。请严格按照《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区设置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3)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二)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三)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定于8月22日-9月4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1日。
市直的新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照片审核成功后,应于9月6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将有关材料送盐城市人社局接受资格审查,资格现场审核地点:盐城市人社局西楼一楼人才市场大厅(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市人社局专技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88193016。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668515、88195106、88195104。
各县(市、区)的新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照片审核成功后,应于9月5日-6日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以下简称“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详细地址见附件2)接受资格审查。
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确保按时缴费。
(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五)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缴费成功后,一旦在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网上缴费的,视同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
(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公安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6年11月4日-10日起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教材征订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可登陆中国消防协会网站(www.cfpa.cn)自行购买。
九、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一级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试行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15〕89号)的规定,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按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9月26日-30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至盐城市人社局西楼3楼规划财务处(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88195306。
十、其它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监督电话:88195105;盐城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政策咨询电话:83568421。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rsks.jshrss.gov.cn
盐城人事考试网站网址:www.ycks.gov.cn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公安局
2016年8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