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区学校实际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教体局决定面向全市农村学校公开选调150名教师到禹州市夏都学校、颍川办事处小学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市农村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二、选调条件
1、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身体健康;
2、要求男教师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教师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3、须在农村学校累计工作10年及以上(含2007年参加工作);
4、须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须具有相应专业(中小学语文、中小学数学、中小学英语)教师资格证;
6、须具有中小学二级及以上职称。
三、选调计划
计划公开选调教师150名,其中,小学语文70名,小学数学60名,小学英语20名。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为: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核、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办理调动手续等环节。
(一)信息发布
1、8月20日召开由乡镇(办)教育党总支书记、城区学校校长参加的会议,传达选调文件,要求会后及时将选调工作方案宣传到每位教师。
2、公开选调相关信息将通过校信通、禹州市人民政府网(www.yuzhou.gov.cn)、禹州教育微信平台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1日—24日。
2、报名地点:禹州市东区实验学校。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凡有意到禹州市夏都学校、颍川办事处小学任教的农村学校教师,持报名表、所在学校和乡镇教育党总支同意报考证明、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后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备案注册表)、相应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报名地点报名,按照高招报名程序,现场采集信息。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须从网上下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参加公开选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在选调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凡出现违纪行为者,将追究其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8月26日8:00—18:00持身份证到教体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按高考考试有关程序进行,考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考试形式采用笔试形式。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新课程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及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16年8月27日上午9:00—11:0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出现不合格的,按照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由教体局组织,会同相关部门到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确定选调对象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禹州市夏都学校和颍川办事处小学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凡录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用人学校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编制、工资等人事手续,由市教体局报请市政府同意后,统一进行办理。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一旦发现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律移交纪律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取消评先评优、职称职务晋升等方面的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