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下对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的调整涉及到存货的有两种情况,一个是针对出售比例调整,一个是针对未出售比例调整,两种情况是:
(1)投资时点就存在的存货,调整的是出售部分比例,因为被投资方是按照账面成本×出售比例结转成本的,但是投资方认可的是按照公允价值×出售比例结转成本的,所以调整时候用的是出售比例。
(2)投资后,投资方和被投资方之间的存货交易,调整的是未出售部分,因为对未出售的部分是内部交易,从投资方和被投资方这个整体来看是不认可的,即未出售部分的损益未实现,所以要对未对外出售的部分调整,即调整时候用到的是未出售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