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不是超阶级的产物,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都能体现为法;
(2)法是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