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供销社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市供销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拟考调职位:发展指导科科员,考调名额1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参公单位)正式在编工作经历;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工作经验,了解市场运作机制,熟悉当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具有较强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社会交往能力。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或乡镇机关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9月1日—9月14日(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市供销社政治科(五十四转盘,东区金龙巷38号),联系人:向钟,电话:0812-2510826。
3.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报考者在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网、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下载《攀枝花市供销社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A4纸双面打印,贴两寸近期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采取逐轮淘汰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3:1,则取消考调计划。
笔试由市供销社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1)市级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2)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因考生不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市供销社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市供销社组成考察组,全面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
市供销社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情况,经市供销社研究,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考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市供销社纪委对整个选调工作全程予以监督。
考调工作纪检监察联系人:席红岩 电话:0812-2511906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供销社负责解释。
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