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
1.报名登记表,须按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需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
2.“民族”栏填写民族全称,不能简称。
3.“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四川成都”。
4.“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5.“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应按组织认定的时间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1980.05”。
6.“本人身份”栏,填写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7. “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时间”栏,填写最近一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的时间。
8.“现有专业技术资格”栏,填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栏,填写取得时间;
9.“学历学位”栏填写本人通过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有效证明为依据。党校获得的学历分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党校学历,在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函授教育的,在“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中注明。
学历需填写规范的名称“大专”、“本科”、“研究生”、“省委党校本科”、“中央党校研究生”等,不能填写不规范名称。
10.“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
11.“奖惩情况”栏,填写获得的奖励或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2.“年度考核结果”栏填写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注明。
13.“现工作单位意见”栏和“主管部门意见”栏,由报考者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14.“考调单位资格审查意见”栏和“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意见”,由公开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填写。
二、报名登记表格式要求
1.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报名登记表标题字体为“三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栏目字体为“小四号仿宋简体”,表内内容字体为“小四号仿宋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