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北仑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北仑区教育局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优秀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3人)、小学数学(2人)、初中科学(1人)、普高地理(2人)。
二、招聘对象
事业编制优秀教师
三、工作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择优聘用。
四、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现为事业编制身份的优秀教师,需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在浙江省范围内;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名办法:
采用网络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8:00——17:00。报名请填写《北仑区教育局招录事业编制优秀教师应聘表》(见附件)并发送至邮箱xy@bledu.net.cn。务必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表格,特别是填清应聘学段与学科、荣誉称号及职称等。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对网络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初定于2016年8月30日在北仑教科网公布。报名人数少于招录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招录指标。
2.现场审核:相关资格材料在招聘当天相关考点开考前30分钟提交审核。资格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随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原件及复印件(文件);荣誉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事业身份的相关档案复印件(最近几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表等)。
(2)递交《北仑区教育局招录事业编制优秀教师应聘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贴好近期一寸照片,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测试
1.时间、地点:考点设在北仑区师训中心,时间初定2016年8月30日下午。
2.测试内容和计分:测试包括笔试、试讲、结构化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试讲。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40%计入总成绩;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容谈吐和综合素养。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20%计入总成绩。
(四)签约
1.根据各学科应聘教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及是否放弃招录指标。确定录用的进行签约、体检等相关事宜。
2.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所签协议正式生效,办理录用手续。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签约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录用教师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录用
1.正式录用前,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新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3.新录用人员通过正常调动或重新聘用的方式入编,入编相关材料及人事档案必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
4.新录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
五、联系方式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网址:www.bledu.net.cn
咨询电话:0574-86781911,86784439
邮 编:315800
联 系 人:刘老师、薛老师
六、监督电话:
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
七、其他:
请随时关注北仑教科网上的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