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面试在省商务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商学院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贵州商学院网站公布。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商学院网站公布。
2、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商学院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