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单个岗位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按照《贵州商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我校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公告及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贵州商学院网站上公布。
4、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我校具体实施。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表》;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和身份证号,并装入信封);
(7)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备注栏中的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