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盐津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促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蓬勃发展,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盐津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盐津县妇儿工委办)在全县在职在编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岗位设置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依法行政;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独立完成选调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两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8.具有以下专业:汉语言文学、文秘、经济学及经济贸易与管理、会计审计、法律类。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公开选调信息由盐津网(http://www.ynyj.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至2016年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盐津县妇联办公室(县委机关2楼),联系人:姜云芸,联系电话:8890172,手机号码:13578010686。
3.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4.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2016年盐津县妇儿工委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选调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选调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6、开考比例: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1:3以上方可开考。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印刷的地点为准。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9月9日。
4.考试时间:2016年9月11日。
(四)面试
本次公开选调的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相关要求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选调岗位职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
(六)体检
由县妇联负责组织拟选调人员的体检。体检参照《云南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县妇联承担。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汇总,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组织部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中共盐津县委组织部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