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晴隆县乡镇(街道除外)学校在职在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报考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需有在职业教育学校任教经历,并具备满足遴选各岗位的条件。
(二)遴选条件
1、师德师风
(1)思想政治素质高,服从安排;
(2)无违反师德师风现象;
(3)无违反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中共黔西南州纪委 黔西南州监察局关于制止党员领导干部请客送礼大操大办的通知》(州纪发〔2010〕14号和〔2011〕18号)等文件规定。
2、工作年限
达到《附件1》各遴选岗位规定的教龄年限。教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9月1日。
3、教学成绩
参加遴选初中英语岗位的教师,需近五年内任教学科教学统测成绩至少有一年超过县平均分;统测科目成绩由学校负责人出具成绩证明并签字盖公章,乡(镇)中心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公章,县教育局教研室复核签字盖公章。
4、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或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2、正在被执纪执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3、未转为正式在编的特岗教师;
4、其他经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得报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