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全国现有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只限在校具有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毕业后不具备免考条件。
全国现有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一和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