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部分学校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部分学校教师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
按照《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部分学校教师公告》的要求,永佳河镇中心学校小学美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83)报考2人,有1名考生弃权,面试人数未达到竞争比例,须至少递补1人进入面试,但该岗位无人递补,须从其他报考小学美术教师岗位未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中公开调剂(资格确认不合格、弃权和已确定为递补的考生不参与调剂)。
调剂方法:由考生向红安县教育局政工股提交《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部分学校教师岗位调剂申请表》(附件1)和资格确认资料(时间截止8月27日17:00),在申请调剂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调剂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合格人员递补进入面试。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成功,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其调剂申请;调剂结果另行公告。
二、面试人员
1、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经用人单位申请、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对部分岗位面试开考比例进行调整,将以下岗位的面试开考比例调整为1:2,具体如下:
红安一中高中教师(岗位代码01)
杏花乡中心学校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代码21)
七里坪镇中心学校幼儿教师(岗位代码22)
七里坪镇中心学校小学音乐教师(岗位代码27)
华家河镇中心学校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代码33)
华家河镇中心学校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代码35)
上新集镇中心学校幼儿教师(岗位代码36)
上新集镇中心学校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代码40)
上新集镇中心学校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代码42)
二程镇中心学校小学音乐教师(岗位代码48)
二程镇中心学校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代码49)
八里湾镇中心学校幼儿教师(岗位代码50)
八里湾镇中心学校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代码54)
八里湾镇中心学校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代码56)
太平桥镇中心学校幼儿教师(岗位代码57)
太平桥镇中心学校小学音乐教师(岗位代码62)
太平桥镇中心学校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代码63)
觅儿寺镇中心学校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代码69)
高桥镇中心学校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代码74)
高桥镇中心学校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代码76)
永佳河镇中心学校幼儿教师(岗位代码77)
永佳河镇中心学校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代码81)
永佳河镇中心学校小学音乐教师(岗位代码82)
2、确定了82个岗位共414人参加面试,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面试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人员于2016年8月28日由本人持笔试准考证连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红安县教育局二楼政工股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确认合格者须按规定(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科。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或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红安县教育局政工股。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四、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高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业教育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时间: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时间:2016年9月1日(星期四)。
(二)面试地点:红安县思源实验学校(地址:红安县城关镇金沙村谢家田)。
五、面试形式
面试实行百分制,高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业教育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采取现场抽题说课形式进行面试;幼儿教师岗位采取现场抽题说课加才艺展示的形式进行面试,考生按岗位面试时间到现场分组进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六、面试方法和内容
1、高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业教育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采取现场抽题说课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说课准备时间为4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高中教师说课内容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化学、生物教材必修①;特殊教育教师说课内容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全日制聋校实验教材)第六册语文;职业教育教师说课内容为:县中职本专业基础课教材;农村小学教师说课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五年级教材,音乐为广东教育出版社五年级教材,美术为人民美术出版社五年级教材,体育以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体育课程标准为指导大纲。
2、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分现场抽题说课和才艺展示两项,每项总分为100分,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才艺展示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说课内容为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大班(上册)教材,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和课堂教学能力,说课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6分钟;才艺展示内容为弹电钢琴、唱歌、舞蹈、手工制作(绘画),考生才艺展示自选一种,展示时间不超过6分钟,自备背景音乐或伴奏曲(带U盘、MP3格式),考室提供电钢琴、音频播放设备、手工制作(绘画)用品及工具。
七、有关要求及告知事项
1、面试考生请于面试当天(各岗位面试时间详见公告第四条)上午7:00以前到达候考封闭室(思源实验学校报告厅)报到,接受封闭式管理至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候考考生中、晚餐由考点提供。
面试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未到达候考封闭室(思源实验学校报告厅)、参加面试顺序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根据岗位专业性质及面试人数情况将面试人员分为高中职教、特教小学、幼教三组。每组又按学科分为小组进行面试。
2、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报到。
3、面试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面试考场规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报考高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业教育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得携带除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以外的物品,如已带入的应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特别是通讯计时工具,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报考幼教岗位的考生除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外,可带U盘(贴好自己的姓名和考号)。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自己、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者作违纪处理,成绩记零分并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实行100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6、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7、为方便考生及时知晓,按时参加面试。在公告的同时,由用人单位同步短信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面试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8、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执行。
联系电话:0713-5249220(红安县教育局政工股)
0713-5282432(红安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红安网、红安教育信息网、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安县教育局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