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15日至1998年8月14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面向区内外招聘紧缺急需专
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4.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5.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