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时间
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
有关事宜
1.体检人员请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观山湖区行政大楼门口(北京西路8号,世纪金源大饭店旁)集中。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报到起将所有手机及电子设备按要求关闭并密封,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通信、上网等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依据《简章》有关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及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4.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应清淡,晚22:00后须禁食、禁水。建议体检前2天勿饮酒,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5.体检当天请勿佩戴胸饰,勿穿连衣裙、裤袜及紧袖内衣,以免假影和检查不便。
6.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400元/人,以医院收取费用为准),由考生现场交给体检医院。
7.在体检过程中,请听从导医安排,以节省体检时间。
8.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