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公共建设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业三类合同制聘用人员2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咨询电话:0756-3633351(陈先生)。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见《珠海高新区公共建设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9月6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珠海高新区公共建设局(珠海唐淇路1008号原唐家镇政府411室)。可从珠海市区乘坐3、3A、10、10A、68、69路公共汽车,在“唐家站”下车。
4.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合格线以下的不予聘用。
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按劳务派遣方式办理聘用手续。即由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该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珠海高新区公共建设局工作;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
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珠海高新区公共建设局
2016年8月29日
附件: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