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殡仪馆会计招聘条件
1、会计1名,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相关专业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西双版纳州户籍优先。
2、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熟练掌握计算机使用技能,能熟练运用网络、办公软件和财务软件。
4、熟悉国家财务政策、会计法规,了解税务法规和相关税务政策。
5、具备较系统的会计、财务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沟通协调和学习能力。
6、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仔细、主动,勇于承担责任。
7、工资待遇为人民币390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
8、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书》。
联系电话:2150171、15012166567曹燕华
地址:景洪市么龙路59号
西双版纳州殡仪馆
2016年8月29日